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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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点击量:

各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可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开放实验室安全工作

假期有实验室任务的单位,安全意识不能放松,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开放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按要求做好每日自查和信息日报,关键岗位人员离岗休息的,要提前安排替班人员并做好培训和交接班工作。

已批准开放但放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落实关窗锁门、关水、关电、关气等安全管控措施,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危险仪器设备和物品应当清点、入库(柜)封存,落实安全保存条件,严防遗失被盗,在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粘贴封条。

二、深入检查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

假期前,各单位应全面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无安全隐患,未放开的实验室封条完好,并填写检查表(见附件1、2)单位留档备查。

放假期间,学校将“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对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隐患不整改和违法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

三、加强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每日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各种安全事故和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如实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延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开放实验室检查表

附件2:未开放实验室检查表

2020年4月29日

疫情防控科研工作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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