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党政办函字〔2021〕15号),为保障各单位货物采购合同用章业务的正常开展,寒假期间(1月20日-2月22日)我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校区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学院路校区
每周一、三、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详见附件《值班表》
沙河校区
每周二、四
师生综合服务大厅
6号窗口
祝全校师生假期愉快!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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