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调研,综合考虑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参考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长安大学等国内其他高校的收费标准,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现对收费标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6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来信、来访、电话及其他形式提出,联系电话:010-8233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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