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调研,综合考虑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参考国内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收费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制定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设备收费标准,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热重分析仪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设备收费标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学院路校区办公楼西109;受理电话:010-82316774;电子邮箱:bhzsc@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