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放射工作人员离岗申请业务
服务对象:校内单位、教职工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办理须知:
辐射工作人员离岗前须完成职业健康体检并合格,由所在单位统一持个人剂量笔和体检报告向校实验室处提出离岗备案申请,由实验室处进行离岗备案并收回剂量笔。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辐射工作人员离岗备案表》(附件2)报二级单位管理员,管理员将审批通过的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实验室处环保技安科。
2.实验室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并收回个人剂量笔。
3.离岗申请人员参与离岗体检,离岗体检合格的实验室处下发《辐射工作人员离岗通知书》 附件3,对于体检不合格的需参加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照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5号]办理。
4.离岗后的辐射人员如需再次从事辐射共工作,需要重新按照辐射工作人员上岗流程进行申请。
业务办理流程见附件1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结时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收费标准:无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地点:西办公楼112 联系电话:82338727